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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王骏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时间: 2024-11-14

各学院

现就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特别提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365官网没有申报指标。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各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指标

科研项目。指导性项目365官网限报11项(其中1项为“仅限科研管理人员申报”项目),应为学校前期自有经费资助过的负责人,项目立项后学校自筹经费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创新团队。365官网限报1项,应为学校前期自有经费资助过的负责人,项目立项后学校自筹经费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流程

1.指导性项目。项目申报人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材料交至学院汇总后统一于2024年11月25日12:00前向科学研究发展院报送《申请书》和项目支撑材料一式份、《汇总表纸质一份(纸质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

2.创新团队项目。项目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24年11月25日12:00前向科学研究发展院报送《申请书》和项目支撑材料一式份。

3.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科学研究发展院邮箱:1483334108@qq.com。

4.科学研究发展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厅,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络填报。

四、系统填报

1.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学校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由项目负责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0:00。获学校推荐项目的专家评审打分表、清单和申报公文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扫描上传。

2.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骏 白云

联系电话:027-67842040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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