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落实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计划,强化有组织科研,有效提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与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盘清本单位教师科研基础数据,对照2024年申报条件,遵循应报尽报原则,广泛深入动员,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同时,遵循优质优量原则,采取灵活有效且多样的申报组织手段和方法,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
(一)选题要求
根据去年的申报公告精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不再发布《课题指南》,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在3月中旬左右发布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公告,并同时发布《课题指南》。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应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学科交叉,体现战略性、时代性,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点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5年)。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三)申报限制
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以下情况不得跨类别兼报,请拟申报老师做好申报规划,尽早确定申报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任务目标
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国家基金立项目标情况,2025年各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任务目标数、申报项目数具体如表一所示。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申报组织工作,做好科学谋划,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
表一:各学院国社科申报目标任务数及申报数目表
学院 |
2025年目标 任务数 |
2025年可申报青年项目人数 |
2025年申报 项目数 |
法学院 |
2 |
3 |
13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 |
6 |
23 |
美术学院 |
1 |
4 |
7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3 |
8 |
15 |
外语学院 |
1 |
1 |
7 |
经济学院 |
3 |
3 |
25 |
管理学院 |
3 |
2 |
22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2 |
10 |
教育学院 |
2 |
4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5 |
16 |
体育学院 |
1 |
5 |
7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11 |
7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 |
1 |
3 |
6 |
合计 |
25 |
57 |
168 |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
学校将以申报支持、持续支持和后期支持三种组合方式加大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和获批立项支持力度。
1、申报支持
2024年起,学校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论证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付专家费,学院和学校各支付50%,学校支持最高额度为5万/年。要求举办的每场专家指导论证会都需提前向科发院报备(详细报备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专家信息、会议主题),所有组织活动需科发院工作人员参加,方可获学校该专项经费资助。
2、持续支持
2024年起,学校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获批次年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将优先支持,具体项目支持额度按表二执行。
表二:各类国家社科基金中期持续支持经费额度
获批国家级项目类别 |
持续资助额度 |
备注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5万 |
第二年资助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
5万 |
第二年资助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
10万 |
第二年资助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万 |
第二年资助 |
3、后期支持
2024年起,学校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项目绩效评价,对按期结项(三年)考核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再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给予优先滚动支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和重点项目需获批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培育项目需获批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二)相关配套支持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学校将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具体如下:
1、提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权重
(1)学校将加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完成任务目标情况在学校二级单位考核工作中的权重。
(2)学校将加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学术人才等工作中的权重。
(3)“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任务总目标的单位授予科研先进管理组织单位,并给予经费支持。
(4)“十四五”期间,学校将科研业绩突出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授予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经费支持。
2、人员支持
对于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预备师资等名额倾斜支持。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4年11月)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近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等材料。各位老师要集中精力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研究方案的预调研等工作。
第二阶段:全校动员,举办申报培训会(2024年11月)
11月份,学校将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社科研究方法和学术能力培训讲座等。会上,校内外专家将分析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特点与资助重点,培训如何选题与论证、课题申请书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等。
请各单位将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类别等简要信息(格式见附件)于12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社科项目科。
第三阶段:撰写申报书,组织初评和论证(2024年12月)
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要召开课题申报专家论证会,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第四阶段:认真组织复评(2025年1月-2025年2月)
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之后,将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1式5份)报送科发院,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一律不受理。科发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评审。申报人员要利用寒假时间这一课题论证的“黄金期”“冲刺期”“决胜期”,继续研读文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
第五阶段:学习申报公告,形成定稿(2025年3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预计将于明年3月左右下达《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申报人员要认真研读,结合本人研究基础、研究兴趣和选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对申请书撰写等事项进行专项培训。
申报人员于规定时间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交至科发院。科发院将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确保零差错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抓细项目申报的过程、抓实项目申报的论证、提升项目申报的质效,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科项目科。
联系人:李姝言
联系电话: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11月26日
- 附件【附件: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